2013年12月18日 星期三

開車在外, 希望一路平安, 沒人希望發生車禍, 但是萬一不幸發生了, 要注意這幾點法醫的叮嚀喔!!

【法醫 寫給”開車族朋友”的一封信】

萬一不幸發生車禍,除了"行車紀錄器"還要注意這些事喔!!
一、建議車上放置一台傳統相機(或數位相機),內要有底片、捲尺一把,約七公尺左右。

二、照相要注意的事項:
1.車子前後左右都要照相
2.撞擊點要近照,最好要放比例尺(或是銅幣、手機等...可以呈現比例的物品 )
3.煞車痕一定要照
4.底盤要照有無異物,不要忘記沒有東西也是一個最有利的證據。
5.擋泥板要照,可以確定撞擊方向。
6.最後當在為自己照相時,也要為別人照相.

三、其他注意事項
1.和警員和檢察官做筆錄時,第一要求檢察官對對方做酒精濃度測驗,可以保護自己也可以確定對方是否有喝酒。 如果對方不幸死亡,則可要求抽眼球液酒精及藥物測試。
2.要求檢察官照自己和對方身上的傷,這在日後法律上要求時,或判定違規肇事上有很大的用處。
3.告訴檢察官你有照片,洗一份給他,但記得底片一定要自己留著。把證據留在自己身上最安全。
4.最後態度要客氣,因為檢察官是得罪不起的,但他們最怕記者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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